网站地图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测资料 > 法律常识 >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83期)

行测常识:法律常识真题、答案和解析(第283期)

发布:老吴公考 时间:2021-10-25

加督学老师微信,免费领取教师考试资料,免费进群刷题!

考试公告: 国考 | 山西 | 山东 | 浙江 | 辽宁 | 江苏 | 河北 | 广东

历年真题: 申论真题 | 行测真题 | 面试真题

免费刷题: 添加老吴教考王老师微信号(13234415932), 老吴教师考试公众号(lwgkjk)

1.(单选题)我国民族关系中的“三个离不开”是指:

A.少数民族的发展离不开自身的努力,离不开发达地区的帮助,离不开国家民族政策的支持

B.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C.民族关系的和谐离不开经济发展,离不开民族政策教育,离不开法制建设

D.各民族的团结离不开共同繁荣,离不开共同发展,离不开共同进步

【答案】B

【解析】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答案选B。

2.(单选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列对于该建议的理解,正确的是:

A.《“十三五”规划建议》是针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阶段提出的战略蓝图

B.《“十三五”规划建议》充分论证了继续坚持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方式的必要性

C.《“十三五”规划建议》针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针

D.《“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并阐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发展理念”

【答案】D

【解析】A项:“十三五”时期指的是2016年至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第一个一百年”指的是到建党100周年(2021年)时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第二个一百年”指的是新中国成立100周年(2049年)时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时间上来看,《“十三五”规划建议》是针对“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阶段提出的战略蓝图,而不是针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阶段提出的战略蓝图。所以,排除A项。

B项:《“十三五”规划建议》只是对2016年至202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规划和建议,本身并不是一个完整论述改革理论的方案。所以,排除B项。

C项:《“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这是谋划发展的基本依据。”可见,在“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发生变化,排除C项。

D项:《“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被称为“五大发展理念”。所以,D为本题正确答案。

3.(单选题)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当________时,可以延期审理。

A.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逃匿至外地下落不明

B.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严重分歧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D.公诉人与辩护律师意见尖锐对立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选项C符合第三种情形,本题答案选C。

4.(单选题)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下列哪一机关或者单位实施行政许可?

A.所属事业单位

B.其他行政机关

C.其他国家机关

D.其他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本题正确答案为B。

5.(单选题)某日,甲某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车主乙某正在和别人聊天,甲某趁乙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后被警察抓住。甲某触犯的罪名是:

A.抢劫罪

B.盗窃罪

C.抢夺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C

【解析】A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麻醉、催眠等),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行为中包含着对物暴力和对人暴力,甲某将摩托车骑走的行为不是暴力行为。因此,甲某不构成抢劫罪。

B项: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某趁乙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平和”的手段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不是“公然夺取”,不存在对物暴力,属于盗窃行为。

C项:《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是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①乘人不备而夺取;②在他人来不及夺回时(不问是否乘人不备)而夺取;③制造他人不能夺回的机会而夺取。可见,“乘人不备”而夺取财物只是抢夺罪中的一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意味它是抢夺罪的唯一表现形式,也不意味它是抢夺罪的必要客观构成要件。不管是哪种表现形式,甲某都不符合抢夺罪的特征。

D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甲某骑走摩托车系故意,且甲某的行为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也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因此,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题答案选B。

猜您喜欢:

法律常识相关栏目
教师招聘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领资料
Copyright © 2020-2021 山西鸿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老吴公考山西总校:山西太原小店区坞城路52号学府壹号
晋ICP备19013101号-3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7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