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申论资料 > 申论金句 >申论写作金句:“民营经济”(第18期)

申论写作金句:“民营经济”(第18期)

发布:老吴公考 时间:2020-02-27

加督学老师微信,免费领取教师考试资料,免费进群刷题!

考试公告: 国考 | 山西 | 山东 | 浙江 | 辽宁 | 江苏 | 河北 | 广东

历年真题: 申论真题 | 行测真题 | 面试真题

免费刷题: 添加老吴教考王老师微信号(13234415932), 老吴教师考试公众号(lwgkjk)

鸿知教育导读:文章写作对于公务员申论考试来说十分重要!很多考生在申论文章写作方面,面临着无话可写、不会打造语言表达亮点的问题。鸿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特邀老吴公考申论研究与辅导名师为大家推出《申论写作金句》栏目。今天,我们和大家分享的是与“民营经济”有关的写作金句!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1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是我们党写入党章的一项大政方针,也是以“两个毫不动摇”为标志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2

回顾历史和国情,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一批批民营企业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技术的进步、产品的颠覆,推动时代发展,引领行业及社会变革。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3

民营经济为祖国强大和人民幸福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也是世所公认的结论。民营经济前途不可限量,这是基于历史、国情和现实的客观描述,也是基于“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稳定预期。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4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动包含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转型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5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中强调:“中华民族奋斗的基点是自力更生,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是自主创新,所有企业都要朝这个方向努力奋斗。”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加强自主创新、练好内功,一定能够既实现自身的新发展,也为祖国强大和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6

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7

长期以来,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组织带领千百万劳动者奋发努力、艰苦创业、不断创新。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8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9

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成因是多方面的,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多重矛盾问题碰头的结果。这些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一定能在发展中得到解决。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10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11

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12

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民营经济”申论写作金句13

新一代民营企业家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还要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以上就是鸿知教育今天和大家分享的申论金句,希望广大考生在理解背诵的基础上,多多尝试在申论文章写作中使用!久而久之,相信一定能写得一手申论范文

教师招聘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领资料
Copyright © 2020-2021 山西鸿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老吴公考山西总校:山西太原小店区坞城路52号学府壹号
晋ICP备19013101号-3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7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