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面试资料 > 面试热点 >面试热点评论:从“微信群主踢人第一案”,我们学到什么?

面试热点评论:从“微信群主踢人第一案”,我们学到什么?

发布:老吴公考 时间:2020-02-11

加督学老师微信,免费领取教师考试资料,免费进群刷题!

考试公告: 国考 | 山西 | 山东 | 浙江 | 辽宁 | 江苏 | 河北 | 广东

历年真题: 申论真题 | 行测真题 | 面试真题

免费刷题: 添加老吴教考王老师微信号(13234415932), 老吴教师考试公众号(lwgkjk)

鸿知教育导读: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推荐广大考生阅读面试热点时评文章《从“微信群主踢人第一案”,我们学到什么?》!阅读本文对广大考生培养公务员面试答题能力,丰富广大考生面试答题素材有一定的帮助。

面试热点:

近日“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案在山东莱西市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因被移出微信群,以其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起诉该群群主,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最终原告表示认可该案处理结果。

精彩评论:

按法院判决书所言,互联网群组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的重要载体。群主使用互联网平台赋予群主的功能权限,将认为发言不当的群员移出群组,是对“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自治规则的运用。本案不构成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定事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本案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型案件,法院的公开审理再次重申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明确态度。虽然诉讼请求被驳回,但案件的审理使互联网群组的自治规则得以传播,普及了相关法律常识,对互联网法治化有所裨益。在舆论的讨论中,许多人也建议此类小事不必闹上法庭,形成诉累,互联网群组在管理中发生的摩擦应自行解决,无论是群主还是群员都应该更多运用协商机制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在互联网上,放纵不应是常态,每个人都应该约束自己的行为,符合公共文明规则标准的网络空间才符合每个人的需要。

以上就是这篇时评的完整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wykswang.com)希望这篇时评对考生把握面试热点问题,储备面试答题素材有所帮助。

猜您喜欢:

面试热点相关栏目
教师招聘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领资料
Copyright © 2020-2021 山西鸿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老吴公考山西总校:山西太原小店区坞城路52号学府壹号
晋ICP备19013101号-3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7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