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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南通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老吴公考 时间: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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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0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公务员局将对报考全市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集中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地点: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门(南通市港闸区石桥路与纬一路交汇处东)。

  (二)测评对象。报考南通市公安局、海安市公安局、如皋市公安局、如东县公安局、海门市公安局、启东市公安局、通州区公安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01)职位、如东县人民法院(01)职位、启东市人民法院(02)职位;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职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同分的一并进入。

  (三)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患有心脏、四肢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是否参加,坚持参加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疾病,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自备适量食品和饮用水。

  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要求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不限户籍);

  3.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按“夫妻分居两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8.按“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格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规定一次性递补,无递补的按实进入面试。

  特此公告。

  附件1、《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开考录职位)

  附件2、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南通市公务员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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